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

【心情小語】等待送出、備而不想用的一封信......


○校長、○主任鈞鑒: 

  有關職日前遭到1999市民熱線投訴一事,造成學校困擾、實非所願。承蒙兩位長官的信任與體諒,並未要求職提出任何書面回覆,如此厚愛,令職感恩在心。

  然而,對一個願意在教育工作上努力付出、認真經營班級與教學的人來說,任何一位「熱心市民」的無心曲解或惡意中傷,都足以造成不小的遺憾與傷害,更何況此投訴案竟然是發生在與本人教學無關的「科任(健體)課」時……
  孩子在上科任課時間,導師已加強叮嚀應攜帶物品、交給科任老師集體整隊出發後,導師離開教室時隨手鎖門、避免給與宵小可趁之機造成班級財物遺失,或是不幸瓜田李下遭人誤會,這不也正是平時我們對孩子耳提面命的生活常規?何罪之有?反倒是:孩子在科任課時間隨意離開上課場所,獨自回教室拿「東西」,且一堂課中發生不只一次?不知該節課實際上課的科任老師應該做何解釋?幸好本班孩子當時在獨自來回之間並未發生意外狀況,否則該如何是好?此外,根據了解,當天確實有一位孩子在上課約10分鐘後,受體育老師要求回教室拿「與上體育課無關」的「國語課本和鉛筆盒」,不知道理何在?試問,倘若科任老師隨時要求孩子將非她本人授課的「國語習作」、「數學課本」……都拿去給她檢查,請問級任也要照辦嗎?我想,連校長、主任們都不會隨意做如此無禮(也無理)的要求吧?!
  這位「熱心的市民」既然言之鑿鑿、彷如親臨,那麼應該與職一樣,更在意、更關心當時上課的老師到底是誰?為何忍心剝奪孩子難得的體育課運動時間?不顧孩子安危或可能遭人誤解(慶幸當時我「鎖了門」、且無人「恰巧遺失財物」,真是萬幸!)、竟任由孩子獨自來回、白白浪費寶貴的上課時間,就為了拿「與上課無關的東西」?……
  這些問題,或許是這位「熱心的市民」在焦急之餘,未能適時釐清或在電話陳情中來不及表達的,不過,卻是一個努力關心自己班上每一位孩子的級任老師,確切想要知道的答案~我想,這些問題應該請兩位長官出面要求該任課老師詳加說明、以解眾惑。並讓導師們了解未來的因應之道。職深切認為:個人名譽事小;孩子們的安全事大,「孩子的安全」應該是全體教職員工們責無旁貸的工作重點。不是嗎?
  敬請
鈞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職 

敬上

2012.05.02.